人性化执行让司法更有温度

湄洲日报 2022年11月02日

本报讯 (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黄健忠)“黄法官,您好!公司扣除相关款项后,应退还给我的购房首付款11万余元,今天到账了,太感谢您了。”10月26日,被执行人戴某给经办案件的市法院执行局黄法官打来感谢电话。

2020年7月,戴某向秀屿区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签定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支付了首付款。由于种种原因,戴某的银行按揭贷款未审批下来。房地产公司发通知函要求其支付剩余购房款61万元,而戴某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购房款,构成违约,在房地产公司申请仲裁之后,未履行相关义务。

经办该案的黄法官接到案件后,与被执行人戴某沟通,并听取其相关意见,又反复做双方的工作,并积极向住房建设部门了解情况。10月19日,黄法官组织双方现场沟通。当天,房地产公司代理律师与戴某签定和解协议,并当场联系公司相关人员与其对接,戴某配合公司办理商品房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注销手续。公司承诺,戴某无须支付剩余购房款,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还给他。

戴某收到公司支付的退款后,立即给黄法官打了感谢电话,称赞市法院人性化执行让司法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