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市区限行三轮机动车

湄洲日报 2022年12月19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吴琪娜)12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市中心城区对三轮机动车实行限制通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根据相关规定,中心城区限行范围为由荔华大道、荔城大道、荔园路交叉环绕形成区域(不含荔园路)以内所有道路,全天限行三轮机动车。涵江、秀屿、北岸及湄洲岛也有部分路段实行部分时段限行。

限行三轮机动车包含:三轮汽车及以电力、燃油驱动的各类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不包括虽有动力装置但最大设计车速、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涉及民生保障类的邮政寄递、环卫保洁等用途的三轮机动车须喷涂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规范的外观标识,并依法登记,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允许在限行区域内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