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私占公共停车位

湄洲日报 2022年12月30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吴琪娜)眼下,出门难停车难的问题越发严重,然而有一部分人为一己之私,私占公共停车位,影响正常道路秩序。为解决这一乱象,连日来,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针对辖区内非法私占停车位行为开展整治行动。

  日前,接群众举报,荔城区南少林路的某店铺门口,有人使用椅子私占公共停车位。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的店主黄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搬离在停车位上的椅子,并对其“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警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下一步,该大队将对私占公共停车位行为,形成常态化整治模式。每天对辖区范围内进行不间断、不定时、高频次巡查,保持严管态势,确保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