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莆田企业家日”的议案。会议决定,自2023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莆田企业家日”。
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设立“莆田企业家日”的决定,响应市委号召,献礼建市4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必要之举,是认真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市民营经济暨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将我市打造为福建发展新引擎和新增长极、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尊崇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的良好氛围,有利于进一步激励企业家为服务“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大局、奋力答好谱写“福建篇章”的莆田答卷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莆田企业家日”系列活动,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赋能增效,切实把“莆田企业家日”做出特色、做成品牌、做实成效。要坚持高效透明、公平法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同企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打造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全力以赴、分类指导,用心帮扶做优存量企业、做强增量企业,形成大企业擎天撼地、中小微企业百花齐放的创新创业创造局面,推动企业蓬勃发展、产业提质增效。坚持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真正为企业站台撑腰、提气鼓劲。坚持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发挥数字政务服务、亲清惠企平台、“白名单”企业机制等作用,及时兑现惠企政策,助企纾困解难。坚持五湖四海、近悦远来,帮助企业家追求卓越、提升素质,招引紧缺急需人才,营造尊商重企、纳贤聚才的社会氛围。
会议指出,企业和企业家要以设立“莆田企业家日”为契机,登高望远、抱团发展,扎根莆田、深耕莆田,实现竞争力更足、创新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要秉持家国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共同为莆田绿色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坚守工匠精神,心无旁骛攻主业、做实业、兴产业,精益求精推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敢于奋楫争先,以创新思维、创新理念、创新行为,办好一流企业、争当行业翘楚。倍加惜誉如金,强化法治意识、契约观念、奉献精神,诚实守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努力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