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关于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件。经审议,决定将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理。各办理单位应于今年10月上旬前提出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
代表议案办理意见
一、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蔡慧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莆田市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条例》的议案(第0001号)。
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蔡慧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第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