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我市修订网约车经营管理规定
湄洲日报 2023年04月12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蔡蕊 通讯员 宋意丹 邱杭琪)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该局修订并发布新版《莆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网约车车辆准入、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分别进行了修订。

  该细则调整网约车车辆准入运营条件,要求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须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为7座及以下新能源乘用车,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不超过4年;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保额每座不低于4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调整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驾驶人员通过背景核查后,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可同时申领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此次修订优化了新能源车辆准入参数标准,鼓励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双向流动,支持出租车市场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拓宽新业态人群就业渠道,有助于提升优化出租车市场营商环境和绿色出行,促进我市平台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