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倩 作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吴琪娜 通讯员 赵毕胜)连日来,莆田高速交警支队加大对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了2起驾校学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日前,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沈海高速莆田收费站入口外广场,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5mg/100mL,后血样送检鉴定,检测结果为62.80mg/100mL。经调查,刘某正在驾校进行科目三学习,还未取得驾驶证,但他“技痒难耐”开车上路,还没上高速就被交警查获。刘某因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金2500元的处罚,并且将取消驾校学习资格,6个月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次日,莆田高速交警支队查获刚学完科目二的游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25mg/100mL,后血样送检鉴定,检测结果为125.89mg/100mL。他因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取消驾校学习资格,且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下一步,莆田高速交警支队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查处酒醉驾及无证驾驶严管高压态势,营造严查严处氛围,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