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戴立钦)4月6日凌晨4时许,霞林街道霞林社区三十八亩小区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车堆”中自燃,所幸热心群众见义勇为,合力阻止了火势蔓延。
公共视频显示,起火地点位于小区居民楼下一个电动车露天停放点,现场密集停放着10多辆电动自行车及数部小轿车,其中一辆突然蹿出火苗,开始有路人经过未发现起火。不到10分钟,现场已浓烟滚滚。由于四周停放的车辆较多,此时大部分居民仍在睡梦中,火势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此时,2位发现火情的热心男子率先挺身而出,自发灭火。一人用灭火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灭火,另一人迅速将周围的电动自行车挪开。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时,明火已被周围居民扑灭。
城厢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陈立群介绍,消防救援人员在确保没有复燃的可能后离场。此次事故导致了4辆电动车被烧毁,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她表示,据统计,80%的电动车火灾都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大部分都是电器线路故障、短路或电池受损等原因导致。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停放在楼道、小区里的电动自行车,一旦自燃,极易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走道和楼梯间,更不要在室内或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勿购买和使用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勿盲目改装电动自行车。
消防部门特别提醒,春季多雨,尤其是近期我市雷雨交加,电动自行车容易受潮,导致充电线路电路短路,引发自燃。雨季尤应注意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要确保控制器(充电器)不进水,雨中行驶后勿立即充电,切记应将车辆晾凉,用抹布、纸巾等将充电口擦拭干净后再充电。应选择有雨棚遮挡的地方充电,切勿在露天雨中充电,同时连续充电时间不宜超过10个小时,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