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洪超凡)近日,涵江法院梧塘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黄某某系被告某商铺的搬运工,其入职一个多月时,在一次搬运货物的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落致伤,被诊断为:左眼球破裂(左眼球摘除)、尺骨远端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后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双方之间的工伤认定及赔偿早已经过数次的劳动仲裁裁决及民事诉讼。此次,原告黄某某诉至法院,系为了主张其左眼球摘除后所配置的义眼费用。
主审法官陈蓉蓉开庭审理,分别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商铺同意先支付第一次的义眼安装费给黄某某,并承诺今后每隔四年就支付一次。黄某某也承诺,只要被告按约履行,其今后不再就辅助器材的费用再向被告主张任何权利,一场纠纷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