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眼不见为净”

湄洲日报 2023年04月22日

  □游宇明

  表弟的妻子晚上临睡前刚搞完卫生,一早起来,发现餐厅和客厅到处是斑斑驳驳的黑点,这显然是先她一步起床的表弟的“杰作”。她问,你知道自己弄脏了地板吗?表弟答,不知道。表弟的妻子笑了,她知道表弟讲的是真话。表弟高度近视,配了眼镜,视力也不好,大的东西还好,小一点的根本看不到。妻子经常笑话他是“眼不见为净”——眼睛看不见,却以为干净。

  表弟对家庭卫生的“眼不见为净”是不得已,并非出于本意,但生活中有些人的“眼不见为净”则是主动为之。一个教师同行跟我讲过一段经历。某次,她在监考时,有一个女生偷带写有实质内容的纸条进考室,她当场予以收缴。没想到,这位女生耍泼,又哭又闹。而另一个监考的同事居然视而不见,只是听任她一个人处理。同行说,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以育人为业的老师正义感会缺乏到此种程度。

  “眼不见为净”,虽然含有一个“净”字,但此“净”并非真净,而是臆想中的“净”。这种所谓的“净”于我们的生活、事业都有实实在在的危害,绝不可以放任。两者相较,主动为之的“眼不见为净”毒性更强。前一种“净”,可以通过别人的指点产生新的认识,从而唤起改变实际上的不净的决心;后一种“净”,是装着看不见,则更需要良知和有效机制的唤醒。

  东汉时,苏章做冀州刺史,一次巡行郡县,发现那位做清河太守的朋友有贪赃枉法之事。苏章到清河后,宴请朋友叙旧欢聚,朋友高兴极了,说:“普通人头上只有一个天,而我却有两重天。”苏章说:“今天与老朋友饮酒,是私人的交情;明天到冀州办案,是公家的法令。”后来,他果真对这个朋友依法治罪。苏章位高权重,想对老友的违法犯罪之举“眼不见为净”不是没有机会,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去除“不净”。古人能做到主动去揪出“不净”,今天的我们不是更应该这样做吗?

  有句我很不喜欢听的老话叫“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本质上是非常要不得的利己主义。自家的“门前雪”要不要扫?当然要。不扫,出门便可能滑倒,什么事也干不成。他人的“瓦上霜”要不要管?也要。其一,“瓦上霜”许多时候恰恰是公共事务,我们每个人都有管的一份义务;其二,“瓦上霜”与“门前雪”有内在的关联,“瓦上霜”越积越厚,压碎了屋瓦、损害了房梁,房子便可能倒塌,从而损及周边其他人的房子,自然客观上也会加厚我们的“门前雪”,使我们扫不胜扫。所谓“人饥己饥,人溺己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生活无数次告诉我们:一个人的良知不只是有益于他人的安全与社会的和谐,同样有益于使我们自身的幸福与快乐。

  真正的干净永远立在那里,你的眼睛见与不见,都没有太大关系。真正值得我们去做的,是直面生活中的种种“不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