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判决雇主支付工资

湄洲日报 2023年04月26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方秋豪)近日,秀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1起拖欠工资案件。

  朱某某受雇于谭某某从事水泥灌注工作,累计工资10万元。谭某某支付了8万元,尚欠2万元。经多次催讨,谭某某一直以资金不足为由,拖延支付,朱某某因此将谭某某告上了法庭。开庭前,朱某某联系谭某某支付工资事宜,谭某某竟然以朱某某手中没有工资结算单,也没有欠条为由不愿支付。庭审中,谭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某某拖欠朱某某剩余工资款2万元,有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在案为凭,结合庭审调查,该债权债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判决谭某某支付给朱某某工资2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外出务工时,劳动者务必要保存好工资结算单、工资欠条,或者有关的出工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原始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