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傅玮珊)连日来,荔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涉企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对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执行,切实做到办实事、暖民心、优环境。
被告邱某某驾驶电动车与步行的原告冯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冯某某受伤,脚踝部位多次手术。双方因赔偿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冯某某将邱某某诉至荔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邱某某应赔偿冯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1.89万元。判决生效后,因邱某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冯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进行检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但邱某某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考虑到本案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执行干警依据提前摸排的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有一定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在确定被执行人邱某某所在位置后,执行干警迅速将其拘留到庭,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打消被执行人企图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邱某某当即向申请执行人偿还6万元,并承诺剩余赔偿款将于3个月内全部履行到位。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荔城人民法院共现场张贴督促公告42张,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5件36万元;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18件18人,执结案件13件,共执行到位金额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