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守护木兰溪碧水清流

——我市两级法院大力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湄洲日报 2023年07月19日

我市两级法院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盛夏时节,木兰溪两岸荔林飘香,白鹭翔空。木兰溪发源于福建戴云山脉,流经我市一县四区18个乡镇,是莆田人民的“母亲河”。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和拓展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木兰溪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为持续打造“千古木兰溪、百里江山图、十里风光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主动担当作为

  筑牢司法防护墙

  我市两级法院加强对木兰溪全流域的司法保护,制定并全面实施《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行动计划》,构建木兰溪全流域案件委托、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污染防治等机制,综合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专业审判护航。我市两级法院出台《涉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施办法》,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推行集中管辖机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犯罪行为。2020年以来,严厉打击涉生态刑事犯罪案件327件500余人,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建立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巡回审判制度,设立巡回审判点,审理涉生态民事案件110件,强化保护力度。此外,还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工作,审结涉生态行政案件450余件。

  ■ 依法能动履职

  探索保护新路径

  我市两级法院首次利用补植复绿基金,打造30余亩的补植复绿示范基地,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设立全市首个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集生态修复、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等于一体,切实筑牢木兰溪入海口生态保护屏障。建设木兰溪源生态法治展示馆,集中展示木兰溪历史文化和依法治水、司法保护等成效。此外,依托河长制工作站、林长制工作室和生态教育基地、法官工作室等16个工作站点,推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普法教育持续开展。

  为擦亮生态司法品牌,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审判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衔接工作,被最高法院重点推介,在全省广泛复制推广。在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保护方面持续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设立“妈祖文化遗产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夹漈草堂生态司法文物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加大东大村古厝、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等古建筑保护,推动木兰溪流域生态与历史文化保护深度融合。在仙游县开展古树名木排查,为573株古树名木购买财产保险,进一步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同时,创新生态修复机制,推行补植复绿、巡山护鸟、增殖放流、固坝填石等修复模式,通过判处被告人缴纳修复基金、“从业禁止”,责令开展巡山护林、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等多样化形式,构建多维立体的修复生态环境司法机制。

  ■ 凝聚工作合力

  构建绿色保护圈

  联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我市两级法院与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联动开展履职协作、会商研判、联合打击、普法宣传等工作,形成保护合力。

  注重生态司法修复。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生态司法修复回访、联合巡航、增殖放流等行动5场次。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林晶鸿 郑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