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方园)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就从事碎石加工生产项目,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该情况,当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磋商函。昨日,记者从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目前该公司已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今年2月初,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发现黄石镇天马村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从事碎石加工生产项目,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依照法律规定,责令该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并要求开发建设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完善环保手续。
随后,荔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对该公司跟踪检查,该公司已未再开展生产活动。4月,有关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1万余元罚款。目前,该公司已缴纳罚款,案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