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倩 作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郭文渊 通讯员 郭煌)10月下旬,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迅速处置一起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公路案件。
擅自挖掘公路的地点在福厦路,属于公路和公路用地。当日上午,该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涵江分中心巡查至G324线K78+900右侧(莆田帝景蓝湾大酒店前),发现一家建设公司承接生态补水工程而进行公路挖掘,施工前未办理相关涉路许可手续,属擅自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已开挖道路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和实地测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经测量,被破坏开挖的道路长度为6米,宽度8米,挖掘面积为48平方米。
执法人员当场向涉事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根据相关规定,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现场负责人表示立即暂停施工,并着手办理涉路施工许可。
下一步,该大队将进一步完善公路与执法融合机制,持续加大联合整治力度,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