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全国第一份保护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令,成立全国第一个“刑民合一”的反家暴合议庭, 反家暴审判成果被反家暴法吸纳。陈静将满腔的柔情和爱心倾注于反家暴审判事业中——

守护正义绽芳华

湄洲日报 2023年11月15日

图为陈静与同事一起研究案情。 全媒体记者 杨怡玲 摄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11月9日上午11时50分,城厢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静的办公室里,一名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审判员抱着厚厚的案卷前来请教。对此,陈静总是耐心倾听、倾囊相授,时常忙到最后一个下班。

  “我是1999年当上助理审判员的,光阴似箭,至今已经20多个年头了。”主题教育期间,陈静在参与宣讲时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以最坚定的信念和最坚强的勇气维护好公平正义,让法治理念在每个老百姓的心里生根发芽,是她毕生追求和心灵归属。

  发出了全国第一份保护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令,成立全国第一个“刑民合一”的反家暴合议庭;反家暴审判成果被反家暴法吸纳,推动反家暴走向有法可依……从城厢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到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家事少年审判团队,陈静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勤勉尽责,用一位法官的情怀,传递出司法的温度,为妇女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伞。

  开拓创新 勇反家暴

  时光回溯到2008年,城厢区人民法院入选全国首批《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法院。陈静成为反家暴合议庭首任审判长。

  2011年,陈静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提起离婚诉讼的女子小丽哭诉:“我老公经常击打一个白布包裹的篮球,白布上写着‘我要打小丽、打死小丽’,有时候他还动手打我,我真的受不了了。”

  “被告实施的精神暴力作为身体暴力的一种补充手段和附带后果,让原告心理上产生恐惧感,达到威胁与控制原告的目的。”陈静敏锐意识到,该男子的行为是典型精神暴力。但是,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也没判例可依。

  陈静认为,作为试点法院,应该走出第一步,认定该精神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该案一审判决完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这起典型案例时,首次将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

  除了妇女,儿童也常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小霞父母离异,被判给了父亲。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小霞和祖母以及离异的叔叔一起生活,经常遭受殴打、辱骂。小霞母亲偷偷带她去做了伤情鉴定,并向城厢区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作为主审法官,陈静展开调查。

  “经常听到这户人家打骂孩子的声音。”邻居们担心孩子的安全。当时省内没有专门的家暴受害者庇护所,变更抚养权又需要时间。陈静立即和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心的专家联系。很快,全国律协派来一名公益律师助阵,当地妇联也及时介入,让小霞的母亲先把孩子接走。接着,法院在12个小时内,发出了全国第一份保护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令,禁止小霞的祖母和叔叔殴打、威胁、辱骂、骚扰、跟踪小霞。小霞居住地的派出所、居委会也接到了保护令,一旦接到小霞的求助电话,要在第一时间给予保护。2天后,小霞的父亲赶回莆田,陈静苦口劝说,终于在一周内解决了抚养权的变更问题。

  推动立法 维护权益

  从一点一滴做起,把小事当大事干。陈静承接了院里所有的涉家暴民事案件,认真钻研业务,虚心向同事们请教,办好案件。

  2014年,陈静主审的2起案件同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她主审的1起抚养权纠纷案件,被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国律师协会联合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她主审的1起离婚纠纷案被省高院评为“2015年度福建省十大影响性案件”。边实践边总结,陈静的“五环维权”工作法,即“人身保护、亲情援助、心理咨询、特殊支持、跟踪回访”,作为审判经验在全国推广。由此城厢区人民法院开创了反家暴司法审判先河:召开了全国第一场人身保护令复议听证会,作出全国第一份驳回保护令申请的决定书等,领跑“十个全国第一”和“五个福建省第一”。

  法官不仅是一份职业,更要葆有一份司法为民的情怀。2015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吸纳了陈静探索的“独立保护令”“精神暴力”“强制带离”“妥善安置”“强制报告”等多项审判成果。

  反家暴法出台后,陈静应最高院、全国妇联指派,辗转各地,为全国十几个省近5000名法律工作者及群众作反家暴法培训,把反家暴的知识、理念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在全国传播。

  有一次,下午在吉林为民事法官培训,次日清晨5时赶飞机前往云南昆明,再坐车前往楚雄,为刑事法官作培训。“虽然舟车劳顿,但想到能避免妇女儿童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陈静说。

  践行初心 司法为民

  人民利益无小事,人民群众的小事就是法官心头的大事。陈静认为,法官既是裁判者,也是疏导者,既要解“法结”又要解“心结”。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才能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里,才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陈静主审近2000起案件,并带领审判监督庭的法官从2010年至今审理相关案件1073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在民二庭工作期间,她被群众亲切称为“万能调解手”,还创造性地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工作。

  在少年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陈静挽救失足少年332人,帮助138名少年重返校园、106名少年重新就业等。担任反家暴合议庭审判长期间,为3000多名妇女提供法律帮助,保护了206名受暴妇女的人身安全,让232名儿童远离了家暴的阴霾,帮助203个家庭重归于好。2016年5月,她分管的城厢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也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试点单位。

  践行初心使命,公正司法为民。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之际,陈静表示,她将进一步树牢“办好一个案件就是多温暖一方百姓”的执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中国的法治化道路越走越宽广。

  短评

  厚植为民情怀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法官,陈静坚守在反家暴审判一线,不懈努力。她最大的心愿不是“反家暴”,而是“零家暴”。

  每一次庭审、每一场调解、每一份裁判,是对负能量的消除和对正能量的弘扬。陈静用责任和担当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忠诚为民,甘于奉献。积极探索实践,勇于创新,善于总结,为完善法律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之际,要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聚焦民生需求,创新司法实践,厚植为民情怀,更加有力地捍卫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