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李慜 李建明)近日,秀屿区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化解一起探望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曾女士与被执行人林先生探望权纠纷,经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林先生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配合曾女士探望婚生女儿,曾某被迫向法院申请执行。
秀屿区法院受理执行后,执行法官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督促,但均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及婚生女儿的下落,且被执行人的父母反应较为激烈,表示拒绝配合探望。经过多次走访了解后,经办法官查找到被执行人林先生的工作地点,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调查,并要求被执行人通知其父母将婚生女儿送到法院进行询问。在经办法官与婚生女儿进行沟通后,了解到婚生女儿并非不愿母亲探望,而是害怕遭到爷爷奶奶训斥。执行法官遂对被执行人林先生拒不履行义务的相关法律后果进行告知并开展劝说教育调解工作。
在执行法官情法并用的教育和调解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重新就探望的时间地点达成了协议,被执行人当天便按照协议配合申请人行使了探望权,并表示今后将会主动按照协议履行,保证不再因双方的矛盾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至此,纠纷圆满解决,母女二人得以相见,亲情得以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