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作变动,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果辞去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