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张媛媛(右)在莆期间在办案中学习。
为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干部人才双向交流工作部署,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选派,7月,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张媛媛来到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挂职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开启为期3个月的异乡历练之旅。
千里奔赴,市人民检察院与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交流锻炼干部见面会,热烈欢迎张媛媛到来,并专门制定工作方案,从政治品格锤炼、办案监督实践、检察理论研究等方面量身定制培养计划,为其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充分保障。
挂职期间,张媛媛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并参加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与全体党员一起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自觉补足精神之钙。
参加了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现场教学,张媛媛在木兰溪治理展示馆和木兰陂水利工程,了解了木兰陂修筑故事和历史贡献,深入学习我市坚定不移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坚定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从检初心。
办案一线是刑事检察业务最好的“练兵场”。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探索运用以干代训、“菜单式”培养、“导师制”等方式,指派全国模范检察官徐晋雄等资深办案检察官担任张媛媛的帮带人。
挂职期间,张媛媛直接承办了朱某某强奸案、张某某诈骗案、梅某某故意伤害案等7起案件,从阅卷提讯、报告撰写到侦查监督、出庭公诉等,无一不亲历其中,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通过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张媛媛进一步掌握了案卷审查、补充讯问、文书制作、庭审应对等方面的要领,更好地融合天理、国法、人情,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案件的处理意见背后,往往是执法司法理念与价值观的碰撞。挂职期间,张媛媛参与了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每一次案件讨论。针锋相对的观点下,是充分的法理运用、严密的推理论证和丰富的判例支撑,是检察官们交换意见的真诚,是法律人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
宝剑锋从磨砺出。对张媛媛来说,挂职不是“走马观花”,更多的是“挂有所学”“挂有所获”的期许和不负韶华、日拱一卒的信念。挂职期间,张媛媛与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的其他干警一道参加了庭审观摩评议、公检法同堂培训,还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培训班。
从壶山兰水到天山玛河,从湄洲湾畔到沙漠戈壁,张媛媛将“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的气势磅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辽阔带到了这里,也将“妈祖故里的检察官”和“海滨邹鲁、文献民邦”的故事带回了新疆。只争朝夕、拼搏奋进,用青春写就答案、用实干成就担当,为检察事业发展、两地融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方明源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