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周凌瀚)12月20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莆田市河湖林田长制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关于该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会议指出,条例(草案)的起草对于完善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作为全国首个探索多长合一、首个将田长制写入标题并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彰显莆田深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战略的特色做法。条例(草案)基于河湖长制率先推行所取得经验成效的政策再创新,是以党政双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为核心理念打造的有效治理工具,是以知识生产、共享及应用为内核的政策扩散机制,将发挥提升组织创新效能并增强制度韧性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