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湄洲日报 2024年01月09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阮伟)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50.1万亩,实现有效灌溉面积全覆盖。

  据介绍,我市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全市大中型灌区管理单位均采用“水库管理单位+灌区”管理模式,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市、县(区)相应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经费。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对大中型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进行分类,分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等。粮食作物用水价格为9元/百立方米水量;经济作物用水价格为9.9元/百立方米水量;水产养殖用水价格为16元/百立方米水量。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符合规定农业生产用水定额内的用水由精准补贴机制予以补贴,并将市直管大中型灌区运行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近年来,市、区级财政每年下达市直大中型灌区奖补资金600万元。建立健全用水管理机制,全市8个大中型灌区均完成取水许可证核发。每年年初下达市直管大中型灌区年度用水总量计划,各县区将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用水主体。结合大中型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大中型灌区骨干与田间工程分界点实现计量供水,小型灌区计量满足配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