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柯蕾)近日,秀屿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企业代表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乙经营部当场支付原告甲企业欠款。
2023年初,乙经营部因生意需要,多次向甲企业赊购货物,截至起诉日共欠款1万元,经甲企业催讨均拒不归还,甲企业因此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前往与当事人当面了解沟通情况。经过调解,最终提出以物抵债的方案。
经过法官细致地释法析理,并进行现场勘验,制作物品清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乙经营部当场支付5000元欠款,并在一周内将剩余货物退还甲企业,所退货物需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法官当即为双方出具调解书。至此,该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