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关于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1件。经审议,决定将代表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办理(具体办理意见附后)。办理单位应于今年9月上旬前提出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
代表议案办理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蔡慧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莆田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议案(第0001号)。
根据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关于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1件。经审议,决定将代表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办理(具体办理意见附后)。办理单位应于今年9月上旬前提出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
代表议案办理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蔡慧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莆田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议案(第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