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口角引起互殴

伤人者获刑
湄洲日报 2024年04月19日

郑倩 作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方园)酒后口角引发互殴,伤人者自食苦果。近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吴某被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6月,吴某在荔城区黄石镇一家鞋厂的员工宿舍内,与舍友王某甲、王某乙饮酒。其间,吴某与王某乙发生口角,继而互殴。吴某用拳头殴打王某乙的头、面部等处,致使王某乙左眼受伤。而后,吴某又从柜子里拿出菜刀朝王某乙比划,经舍友劝架后停止。

  经鉴定,王某乙属轻伤二级,吴某属轻微伤。去年7月,民警将吴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吴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庭审上自愿认罪,且已赔偿王某乙的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据此,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