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肖燕娥)记者昨日获悉,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森林生态资源保护。
在一起涉及寺庙负责人砍树修路案件中,陈某在担任仙游县榜头镇一寺庙负责人期间,为方便信众进山烧香,在没有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佣挖掘机为寺庙拓宽旧山路、修建2个停车场,导致植被遭严重破坏。经鉴定,其占用的林地为非生态公益林,面积15多亩,陈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经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后,主动走访当地村委会,了解到陈某担任寺庙负责人认真负责,其拓宽道路及修建停车场并非为自己牟利,而是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寺庙周边景区繁荣。且案发后陈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一时间对受损林地补植复绿,相关单位也出具证明证实其已补植复绿到位。
为此,该院对这起案件举行了听证会,检察官详细介绍案发经过、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依据,陈某也汇报了植被恢复情况。最后,听证员们综合案件情况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