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吴琪娜 通讯员 朱中威)“男友给我转了10万元,你却说我犯法了?”近日,涵江区王女士以为交到“男友”,谁知掉入“甜蜜”陷阱,被涵江公安分局民警告知,她涉“两卡”犯罪,沦为“洗钱”帮凶。
前不久,王女士在网上邂逅了一名男子。几番交谈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并建立恋爱关系。“男友”诱导王女士下载其他聊天软件,并假意嘘寒问暖,进而了解她家附近银行情况。随后,“男友”声称,因为工作关系,不方便外出办理业务,希望王女士帮忙购买黄金,并主动转账。看到“男友”这么信任自己,王女士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他,并陆续收到汇款。王女士取钱购买黄金后,再邮寄给“男友”。
涵江公安分局根据“两卡”犯罪线索预警,迅速找到王女士,告知她涉“两卡”犯罪。此时的王女士还沉溺于这场甜蜜的邂逅中,慌忙联系“男友”。然而,“男友”发现不法行为败露后,立刻把她拉黑。在民警劝说下,王女士这才意识到,她出借银行卡的行为涉嫌违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警惕“网络交友”暗藏电信诈骗陷阱,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和手机号码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帮助他人转移资金,更不能随意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一旦被他人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将涉嫌违法犯罪。网络交友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虚拟世界的甜言蜜语迷惑。涉及经济往来时,应提高警惕,多加防备。网友、网恋对象推荐投资、炒币、网络赌博、刷单的,一律拒绝。发现被骗后,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报警,同时注意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