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倩 作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方园)砸车盗走贵重物品,沈某涉嫌盗窃罪被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去年7月18日凌晨,沈某在荔城区黄石镇一小区地下停车库,用砖头将吴某的小轿车左后车门玻璃敲碎后,偷走车内的13条中华牌香烟。当天下午,沈某便将香烟以6800元的价格卖给黄某。经鉴定,该批香烟认定价格9350元,损坏小轿车的损失价格431元。被告人沈某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检察官提醒车主,停车要尽量选择有人看管的停车场,避免将车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切勿把汽车当作保险箱,必要时可在车内加装防盗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