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报复一下爬到我脚上咬我的蚂蚁,万万没想到我的冲动行为会引发山火,我真的很后悔!我知道自己错了!”为报复咬到自己的蚂蚁,女子竟引发了一场山火,造成巨大损失,近日,该女子被判刑。
今年3月24日,69岁的被告人卢某平到山上采蕨菜时,不小心踩到蚂蚁窝,导致蚂蚁爬到其脚上。卢某平一气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蚂蚁窝边上的枯草和干柴。但因天干风大,火势蔓延引发了森林火灾。火情发生后,当地救援力量迅速出动,及时将火势控制住。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47.37公顷,造成损失总额为1416953.95元。
近日,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卢某平失火罪一案,被告人卢某平因疏忽大意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卢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补植复绿,保证补种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以修复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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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哈哈:如此报复实在是得不偿失。
文在上市:在山林中使用明火,一不小心就可能闯出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