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
7月23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市检察工作分析会。会议要求围绕“大局要务”中心,聚焦企业关切,找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实举措,纵深推进。
全市检察机关把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两级院均成立以检察长亲自抓、各分管领导牵头抓的领导小组,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质效。
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涌现出各具特色的典型。
市人民检察院与华峰华锦有限公司进行检企共建签约,开辟涉企信息反馈绿色通道。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发挥统战部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和商会会长“四长”联席会议机制优势,打通定点服务、信息互通、案件快速办理、法律宣传等通道。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谋划“莆田质造·诚检同行”品牌,走访区工信局、鞋服龙头企业等部门7次,联合区法院等10余家职能部门召开“凝心护企 共话发展”座谈会,收集企业法治需求及意见建议7条,均及时答复。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先后组织“检企”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涉企案件听证会等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为企业答疑解惑……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批准逮捕各类侵犯内外资企业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件15人、起诉12件17人。全市共审查逮捕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民企内部职务犯罪15件16人,逮捕10件10人,审查起诉13件14人,起诉13件15人。
办案期间,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加强摸排线索,提前介入涉民营企业高管虚开发票、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等案件2件3人。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新能源公司汽车被盗案”的侦查,围绕涉案金额认定难点,引导侦查机关精准区分实验用车与销售用车,规范鉴定标准。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幼儿园挪用资金案中,为幼儿园挽回损失,促使被告人主动退赔10万元。
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江苏省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程申请监督撤案,发现陈某程在2007年被作存疑不起诉,但侦查机关仍长期“挂案”,影响其出国等商务活动,遂及时监督侦查机关依法解除犯罪嫌疑。
对久侦不结、久诉不结案件,我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对既不依法推进诉讼程序,又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的涉企“挂案”,监督立案、撤案4件,切实为企业解讼累、卸包袱。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陈某仁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发现涉案企业2名核心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导致无人决策,业务停滞等问题,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确保企业有序经营。
对符合逮捕条件确有逮捕必要的,依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并适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予逮捕。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企业涉火灾重大责任事故案,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依法对涉案人员不予逮捕,推动涉案企业赔偿存货商户损失2000余万元,有效维护商户的合法权益。
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酒驾当事人虚构涉水事故,提起民事诉讼追索保险金4万余元,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及时纠正。
以生效民事判决为重点,关注民营企业涉物权、债权、股权等合法财产权益相关民事案件,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涉企民事监督案件92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发出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份,发出执行检察建议15份,发出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25份,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份。
检察能动履职,助力新时代民营经济强市战略,全市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立足鞋服、金银珠宝等莆田特色产业,挖掘服务举措,持续扩大“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宣传影响力。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许志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