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蔡纪翔)以租车的名义将租来的车辆倒卖,企图“以小换大”,却不知已走上犯罪道路。上月,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一起合同诈骗案。
2022年6月18日,林某和陈某经黄某(另案处理)指使,欲出卖他人寄租的车辆。两天后,陈某将被害人郑某挂靠在莆田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一辆小车租走,当日晚上陈某和黄某拍摄伪造车主的视频及合同。之后,林某、陈某和黄某在厦门将该车以11.7万元卖出。林某某等人收到卖车款后,部分资金用于赌博挥霍。
案发后,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和陈某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和资质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如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