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促进家庭支持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短短10个月,变懂事了,回家劳动很积极,与我们亲近了。”张某某被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进入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门学校,其母亲向检察官反馈儿子近况很是欣慰。
年仅16岁的张某某在市区盗走陈某某小车里的6000元钱。案发后,张某某积极退赃并取得陈某某的谅解。检察官阅卷发现,张某某年纪不大,却有多达12次盗窃、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劣迹。带着疑惑,检察官对张某某的成长经历展开调查,发现其父母忙于生计、疏于管理,张某某小时候便被送去封闭式学校上学,初中时开始叛逆,交友不慎,经常旷课,遇事习惯用拳脚解决问题,最终犯了事。
“迷途少年就像一只风筝,有时候我们用力拉一拉线,他就会有所回应。”检察官带着“拉一把”的心态,来到看守所内与张某某对话,“不让迷途未成年人断了线”。
面对检察官,张某某流下悔恨的泪水,坦言愿承担责任,希望能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不想被羁押在看守所内。
“之前是我管教不严,今后我定会好好监管。”张某某的母亲向检察官保证。
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该案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估,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张某某的犯罪行为性质、个人生活情况、家庭监管条件等因素,决定将张某某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检察官介绍,专门学校是以“教育代替刑罚”方式培养学生“再社会化”的机构,对有网瘾、夜不归宿、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张某某是全市首位进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针对张某某父亲长期在外地务工疏于对孩子监管的情况,检察官释理训诫,促使其与张某某保持“一周一通话”,主动修补隔阂;针对张某某母亲教育方法不当等情形,向其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履行监护职责、调整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
检察机关还与专门学校建立工作衔接机制,通过司法社工以课程学习、公益劳动、心理疏导等方式对张某某跟踪帮教,同时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张某某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其主动扛起家庭教育责任。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张某某父母的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明显提升,张某某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针对张某某的教育矫治初步成效、家庭教育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法院对张某某判处缓刑。
之后,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司法局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专门学校”工作模式,由专门学校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张某某继续留在学校内接受教育矫治。
进入专门学校后,张某某逐渐改变了从前的不良习性,从起床到就寝、从衣着到三餐、从课堂到训练,养成了规律的生活方式、规范的行为习惯,身体越来越结实、人也越来越自信。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张某某的思想认识和行为习惯回归正轨,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跟随父亲前往外地工作。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方园 吴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