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矛盾致人受伤获刑

湄洲日报 2024年08月30日

  郑倩 作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英 通讯员 林韵悦)近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董某某被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董某某的住所与董某乙的住所之间有一条巷子,董某某与妻儿在巷子内砌砖墙。董某乙与儿子、儿媳到巷子口阻止,并欲推翻砖墙。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均受伤。经鉴定,董某乙损伤程度为轻伤。

  提起公诉后,秀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董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赔偿董某乙物质损失1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邻里发生矛盾,应寻求正当解决途径,争吵只会让矛盾升级,拳头只会让矛盾加深,甚至触犯刑罚,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