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许柏惠)近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股权纠纷案件,一份调解书终结了3件关联案,拿到调解书的当事人戴某握着主审法官的手连连致谢。
戴某和陈某是连襟关系,2007年双方共同设立无锡公司,约定各占50%的股份。后拓展业务,又设立无锡公司常州分公司、合肥公司。2014年,戴某决定将其在持有全部股份转让给陈某,双方约定戴某所有股权作价转让。
陈某支付部分款项及余款的部分利息后,因各种原因未继续支付。戴某也因此拒绝协助陈某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2019年来,戴某多次提起诉讼,均未解决问题。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通过面谈、电话等多种方式,在双方之间一次次沟通劝解,使各方当事人的矛盾越来越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收到调解书的当日,戴某也收到期盼已久的部分款项。长达4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戴某与陈某也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