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碰撞受伤,谁担责?

城厢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纠纷
湄洲日报 2024年09月25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陈妍)校园课间,学生奔跑、嬉闹,撞到同学致其受伤。近日,城厢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纠纷。

  今年5月,某中学学生小安与小平在课间休息期间,在走廊不慎碰撞,造成小安头部撞击地面并晕厥,当即被送医治疗。小安监护人提出,小平及其法定监护人、学校要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4万余元。小平监护人认为,孩子下课跑动是正常行为,并非故意,而且小平也被撞倒,赔偿要找校方。学校表示,老师在课堂上多次强调安全秩序,出事后也第一时间处置,尽到了监管教育的义务。

  各方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官联系学校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理顺调解思路,从经济能力、社会情理、法律规定入手,经过两次“背靠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也了解到校方已购买“学平险”。在认真了解相关保险制度后,法官既向双方父母充分释明诉讼风险,又从法理、情理角度反复做各方思想工作,终于促成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小平监护人支付给小安监护人赔偿款7.5万元,小安也通过校方协助寻求了保险理赔途径,撤回了对校方的起诉。至此,这起校园意外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