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法结,更解心结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推行刑事和解“五合一”工作法
湄洲日报 2024年10月25日

  秀屿区人民检察官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林某某因土地纠纷将其哥哥推倒在地,导致哥哥轻伤二级。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郭瑞萍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亲兄弟,矛盾尚未化解,遂先予逮捕,后续若认罪认罚再组织调解,视情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案件进入批捕后,郭瑞萍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促成调解协议。林某某家属一次性赔偿哥哥12万元,并取得其谅解。后郭瑞萍就羁押必要性审查听取林某某意见,并到案发现场实地走访,就拟对林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当面听取林某某的哥哥、村干部、承办民警等意见。

  在该院对林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郭瑞萍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林某某作拟不起诉处理。最终,该院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事后,承办检察官回到事发地村部,了解双方当事人在“案结”后的相处情况,双方一致表示,两家已恢复原来的和睦关系。

  “检察官同志,我们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多亏有你们。”面对郭瑞萍,林某某的家属感激不已。

  这是该院推行刑事和解“五合一”工作法的缩影。“五合一”工作法,即通过“提前介入一次”“实地走访一次”“组织调解一次”“公开听证一次”“事后回访一次”,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实地到案发现场及周边走访,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推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听证,并以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确认调解效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调对接”平台,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能动行使不起诉权,促进轻罪治理,营造和谐平稳的基层治安环境。

  据统计,自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50件166人,其中相对不起诉95人。自2021年建立“刑事和解”平台以来,该院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社会治理;2022年,在原有基础上打造“检调对接”品牌,更好服务人民群众;2023年推陈出新,紧扣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不断研究探索轻罪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促进诉源治理,将司法办案融入国家治理大局,以高质效不起诉权行使提升轻罪治理效能,以检察担当助力轻罪治理现代化,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全媒体记者 林英

  通讯员 张佳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