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倩 作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傅晓彤)自驾出游到处逛,走一路偷一路,最终把自己送进牢房。田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在泉州务工的田某了解电力常识,去年4月底,田某驾车到城厢区常太镇游玩,连续撬开4个通信机房,用钳子剪断未通电的接地线并盗走。当日,田某便将偷来的接地线变卖。
案发后经查明,田某不仅在莆田市盗窃接地线,在泉州也盗窃过3处机房的接地线和电池,经鉴定,田某盗窃财物的金额共计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