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张心怡)记者近日获悉,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着力点,将“护”融入高质效办案中,将“实”贯穿专项行动始终。
在办理赵某、郑某等五人租车合同诈骗案时,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害企业多辆涉案汽车,在已查实权属无争议的情况下仍被侦查机关扣押。为避免影响车辆价值、损害企业利益,检察机关当即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要求依法退还涉案车辆。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企业内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合法利益、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某公司负责人邹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170余万元进行个人营利活动,超过3个月未归还。近日,该案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邹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责令退赔企业损失150余万元。
建立“一案一回访”机制,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时主动了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发现存在管理漏洞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反腐机制。同时,加强行刑双向联动机制,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禁止企业内腐犯罪人员在一定年限内担任企业高管,削弱其再犯的能力。
在办理黄某挪用资金案时,检察官发现其利用作为电商运营专员的职务便利,挪用企业推广费20余万元。考虑到本地电商行业较为发达,检察机关积极联系电商行业协会,通过企业旁听庭审机制,邀请电商从业人员参加庭审观摩,以案促鉴,敲响行业廉洁警钟,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该院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市场经济活力。2024年以来,共受理侵犯内外资企业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件,其中侵犯民企品牌的6件,侵犯国企品牌的1件,侵犯外企品牌的10件。
2024年以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送法入企,开展专题座谈会、培训讲座、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余次,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立足地域特色,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书峰枇杷”“度尾文旦柚”“金沙薏米”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擦亮特色农业品牌。在农产品上市前,该院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提醒商户在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同时,不要侵害他人地理标志产品权益,全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仙游某红木家具公司负责人通过“检企联络站”向检察机关反映企业研发设计的新款工艺品被同行跟风抄袭,维权困难。检察机关详细了解情况后,帮助企业收集、固定被侵权的证据材料,引导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联合职能部门为工艺美术厂家申报专利提供绿色通道,撑起企业维权“法治伞”。
针对红木艺雕产业、鞋服生产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该院为企业劳动合同的合法合规提供检察服务,增强企业预防用工风险的意识,推动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和谐劳动关系。
下一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将在整治深层次涉企违法犯罪问题、支撑“检察护企”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助力企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