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行动聚焦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重点场所,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生鲜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执法人员通过发放提醒告知书、张贴宣传海报以及组织培训约谈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与政策解读,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规范照明灯具使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其停止使用,并督促其及时更换合规灯具。
截至目前,该局累计发放提醒告知书164份、警示宣传单47份,约谈经营主体达42户次。经督促指导,70家存在“生鲜灯”使用问题的经营主体已完成整改,共拆除违规“生鲜灯”106盏。
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坚决禁用“生鲜灯”,还原食材真实色泽,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购物环境。(陈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