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一张年轻的面孔,让人很难看出这是一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的“老法官”。她就是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郑星。今年,郑星当选“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2022年至今,郑星作为主审人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3件,审结160件,结案率98.16%;担任审判长审结案件483件,庭室各项审判质效指标长期位居中院机关前列。带头办理大要案,高质量完成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是严明的,但我却可以做一个有情的法官。”郑星总是如此告诉自己。
在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全程以沉默代替回答,庭审难以完成。后来,被告人60多岁的老母亲背着孙子,因认错路辗转良久,走路走得塑料拖鞋断成两截来找郑星。在接待时,郑星对老人释法明理,表示会公正审理案件。了解到老人的家庭十分困难,她不仅开车送老人前往车站,为其买了车票,还给老人塞了200元钱。就是这样的举动,促使家属动员被告人认罪,案件也得以快速结案。
刑事案件的判决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来不得一点马虎,必须明辨是非、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作为庭长,郑星主动带头承办大要案、疑难案、复杂案,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承办了市监委调查移送的首案——被告人陈某林涉嫌受贿罪案。她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等机制作用,及时沟通,统筹协调,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一个月,被告人服判息诉,未提起上诉,实现案件从严从快的办理效果。她担任审判长审理的黄某霖等生产、销售假药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郑星总说,刑事法官不仅要“治罪”,还要“治理”,要将普法宣传作为预防刑事犯罪的重要抓手。在工作之余,她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走进莆田学院、烟草公司等开设法治课,带领庭室业务骨干常态化参加反诈宣传等联合普法活动。她坚持以多样化的方式把法律知识传递到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及群众中去。在她的带领下,中院刑二庭获评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做让人民满意的人民法官,这是我的终极梦想。”郑星说,她正朝着这一方向努力前进,矢志不移。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林晶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