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无人机飞行安全普法培训
开展修剪作业
成立全省首支保护电力设施消防义务巡逻队
4月16日,国网仙游县供电公司联合县工信局(电力执法办)、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组织全县50余名无人机飞手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展无人机飞行安全普法培训,重点解读《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区飞行禁令,并结合真实案例剖析违规飞行后果,为参训人员敲响法律警钟。这是该公司今年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打造“空、天、地”一体化防护举措之一。
据了解,仙游县域内现有20条110千伏、15条35千伏输电线路及159条配电线路,随着电网建设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线树矛盾、施工外破、“黑飞”闯禁等问题给电网安全运行埋下隐患。为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该公司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以事前防控为先导,以管控处置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抓手,筑牢电网安全防控屏障。
当天培训中,仙游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民警详细讲解无人机飞行规范,该公司技术人员结合案例演示避障技巧与应急措施,让参训人员通过典型案例视频直观感受违规飞行的危害。“这次培训让我明确了法律红线和操作规范,今后将严格报备流程。”参训飞手小黄表示。
目前,仙游县已正式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无人机飞行报备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飞行作业前,均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工作群内向电力企业及县公安局提交飞行计划及书面申请。通过政府、企业、民众的协同配合,实现对关键区域的全天候动态监管。
除了从源头把控无人机飞行风险外,该公司今年3月还创新成立全省首支保护电力设施消防义务巡逻队,由30名退伍消防员组成,结合巡查林区、田间等风险区域的同时,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方言普法宣传,提升公众护电意识,并建立“一键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响应。
“首次任务既是对我们专业能力的考验,更是守护森林防火和万家灯火的责任践行。”3月17日,巡逻队在盖尾镇仙港大道首次执行任务时,发现10千伏线路下方树木逼近安全距离,立即联动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组建30人行动组,经3小时作业修剪200余米线路走廊树木,消除3处隐患,保障周边2000余户居民用电。
注重地表与低空防护的同时,地下管线的安全也不容忽视。该公司促成仙游县政府印发《关于仙游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油气管道、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通知》,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距离不足的油气管道进行排查整改,并要求签订相关安全协议,明确联合勘察、计划备案、科学规划、规范建设等防范措施,消除电力设施与油气管道的交叉风险。
“‘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不是空话,而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仙游县工业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系列创新实践,为仙游县电力设施构建了“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的长效防护网,接下来也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努力为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仙游样板”。
延伸阅读
根据《电力法》第五十三条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30米范围内(50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为法定电力设施保护区,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县级以上电力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该区域内飞行无人机。若因施工、巡检等特殊需求须进入保护区作业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电力企业、公安局提交书面申请,经现场安全评估并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
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一百一十九条,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规操作无人机,若导致线路短路、设备损毁或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10%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超100万元或人员伤亡的,将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此外,《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对单位违规行为最高处以100万元罚款,个人最高罚款10万元。
徐海丰 史剑锋 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