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司法 联动协作保护

湄洲日报 2025年05月21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张静怡 杨怡)5月上旬,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秀屿区人民法院联合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北岸公安分局、海警湄洲工作站等部门共同签署《湄洲岛自然保护司法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多个部门联合率先在湄洲岛设立“中国鲎产卵育幼核心示范区”,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职能作用,加强生态司法联动协作保护,筑牢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和核心示范区的设立标志着“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生态修复”全链条治理模式正式推行。这既是建立健全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织密生态保护“一张网”的必要之举,也是最大限度提升生态司法效能、深化“生态+执行”协作模式,为湄洲岛生态环境修复、系统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等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