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营无小事 明码标价是底线

——荔城区人民法院以司法力量护航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湄洲日报 2026年05月27日

  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某旅游区内的一家酒楼因菜品未明码标价,被依法处以罚款,经催告仍不履行后,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这一判决打击了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经营者价格诚信意识,切实以司法力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护航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2025年5月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一家旅游区内的酒楼未明码标价,欺瞒顾客。次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酒楼进行检查。经查明,消费者于5月1日在该酒楼消费,其中两道菜品未在其店内的点菜单上,亦未向消费者明码标价,被执行人已退还消费者上述两道菜品费用,无违法所得。该酒楼未明码标价出售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取证、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酒楼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酒楼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催告,催告期满后,该酒楼仍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执行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主体、行政权限、行为依据和行政处罚程序方面合法有效。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在申请执行人催告期满后仍未履行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缴纳的罚款2500元和加处罚款2500元。

  经办法官表示,明码标价是经营者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律义务,也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构建公平消费环境的核心要求。本案中,涉案酒楼虽仅有两道菜品未明码标价,但这种看似微小的违法行为,实际上已经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尤其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内,此类行为极易引发消费纠纷,损害游客权益,影响景区口碑。

  法官提醒,各类经营主体,尤其是旅游景区、商圈等消费密集区域的商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标价清晰、内容真实,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坚守诚信经营底线。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陈丕凤 郑家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