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方园)近日,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北高镇五侯山就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陈某某在担任五候山通明殿董事会董事长期间,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铲车对通明殿广场对面的山体进行挖掘、降坡处理。并在后山浇筑水泥桩、铺设防腐木搭建景观步道,造成林地被严重毁坏。经鉴定,被占用林地的林地类型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面积8.835亩。案发后,陈某某自愿以其行为造成的生态功能损失费9433.82元认购碳汇并核销,该案成为荔城区首例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案件。
本次听证会在五侯山通明殿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镇干部、侦查人员共同参加。在充分讨论后,参与听证的人员也一致同意对陈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