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几点建议

湄洲日报 2024年01月19日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法学教研室课题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求“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践行“八五”普法规划,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对新时代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至关重要。

  践行“八五”普法规划,关键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近段时间,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法学教研室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按照校院的统一布置方案,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沉下身子、深入一线,带着问题、带着责任,先后到仙游县度尾镇“柚相邻”共同富裕示范区、鲤城街道木兰社区,荔城区西天尾东星社区、西天尾司法所,秀屿公安分局、笏石镇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开展实地调查研究,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查看、个别访谈、座谈交流、结构化研讨等多种方式,经过系统梳理、总结、酝酿、思考,形成调研报告。

  一、我市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社会结构进一步变化和调整的背景下,人们法治意识在提高,对公平、正义、民主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基层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不能完全满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足。基层干部对法治宣传的重视不够,存在着法治宣传只是分管领导和负责人的事情,其他干部职工参与度不高。普法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重形式、轻效果等现象。

  (二)普法实效性不强。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在普法宣传中,有的部门对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研究不够,只是机械地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宣传日进行分发,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多采取摆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宣传载体仍然以纸质材料和宣传牌(栏、墙)为主,特别是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及时,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以案说法、以剧说法、现场说法等趣味性和新颖性的形式,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学轻用现象,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次、开展了几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多少份资料。

  (三)普法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机构和人员保障不到位,普法是一项长期任务,但目前乡镇的普法工作依靠司法所,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部分单位还未完全建立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经费落实不到位,市级财政保障的普法经费有限,乡镇等基层单位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考核奖惩落实力度不够,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在年度综合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乡镇等基层单位重视。

  二、提高我市基层普法工作精准性和实效性的对策

  (一)创新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拓展普法新载体。当下,普法不能局限于墙上刷标语、贴宣传画这些传统形式。移动互联网给普法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要充分利用当前媒体发展态势,把普法宣传主阵地转移至线上,在运用传统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线上线下相结合,优化普法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受众不再仅仅是法治宣传、意识形态宣传的客体,而是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当下社会热点问题,基层普法部门应当适应时代的变迁,以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在网络阵地上发出正能量的声音,持续引导社会舆论,对不当或偏激的言论进行纠正。另外,农村的普法方式和城市应当有所区别,普法时应选取更贴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例“以案释法”。

  注重群众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充分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探索实施菜单式普法,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需要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就提供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普治相结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以法治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促宣传。

  (二)夯实责任,提升普法执法的实效性。明确机关普法责任主体。在大普法工作格局下,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赋予基层党委、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公共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部门、媒体部门明确清晰的普法责任,形成良性循环的普法生态环境。

  明确村(居)基层组织责任。各镇村(居)要经常深入小区、家庭、店面、纠纷现场,结合老百姓生产生活的需要,采取可读性、可视性、可感染性的手段实施普法宣传,形成连锁式、传递式、接力式普法桥梁,达到就时宣传法律法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就人提升法治信仰的效果。

  明确辖区内学校普法责任。学校要开好法治教育课程,保证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任务及考核机制,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治报告会,班级要有针对性地举行青少年学法用法主题班会,要结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认知能力等,上活法治教育课。

  (三)完善机制,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完善基础保障机制。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通过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大乡村普法力度,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文化建设莆田样板,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完善考核管理评价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法治莆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手,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责任书,对考评优秀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工作过程”督查,推动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