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英 通讯员 李政宏)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一起刑事申诉案被害当事人打开多年心结。
今年6月,蔡某向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不服法院对黄某一案的判决。该院由检察长包案办理,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2005年12月,黄某酒后无证驾驶将蔡某撞成一级伤残,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原案的判决并无不当。
该院召开公开听证,经过释法说理,蔡某愿意息访息诉。但他表示,案发后其一家失去主要劳动力陷入困境,希望通过申诉缓解经济困难。该院通过调查,发现黄某未有可供执行财产,蔡某一家确实困难,依法为蔡某申请司法救助金14万多元,纾解其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