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八届〕第十二号
湄洲日报 2024年12月07日

  《莆田市分级诊疗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10月25日经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11月28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