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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民生
喝酒不开车醉驾是犯罪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潘建青)近日,一场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为主题的普法讲座在江口镇开展,帮助受众加深对醉驾行为刑法苛责性的认识。

  涵江法院普法志愿者从醉驾高发数据引入,带领受众了解、学习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范,并以典型案例介绍法律上道路的认定、醉驾行为、醉驾后暴力抗法等问题。

  去年以来,涵江法院启用48小时速裁程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危险驾驶罪审判领域的落实运用,实行“三快速两集中”办案模式,高效审结醉驾型危险驾驶罪。

  同时,为有效防范遏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减少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发生,涵江法院通过向醉驾缓刑人员发出“道安劝导令”、签署配合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承诺书以及进行改过自新宣誓等“两书一誓”的方式,邀请部分醉驾缓刑人员现身说法,以“审理一件、教育一片”为导向,着力促进司法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提醒,各位车友要时刻牢记“驾前贪杯,驾后伤悲”的警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拒绝酒后驾车,拒绝无证无牌驾驶”的安全意识,同时,亲朋好友应及时提醒并阻止饮酒者驾车,勿让生命为酒驾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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