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人民法院西天尾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庭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桥头堡”作用,在探索诉源治理模式、推动涉台纠纷化解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成为提供司法服务和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支点”。
如果说,人民法院打开的是一扇公正司法的门,人民法庭打开的则是一扇司法为民的窗。人民法庭作为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
司法为民。人民法庭离群众最近,与群众最亲,应该始终走在维护人民群众司法利益的第一线。尤其对广袤的乡村来说,人民法庭要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不断优化服务措施,主动延伸解纷触角,全面构建群众“家门口”的解纷网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让司法为民有速度更有温度。
此外,作为守护人民群众的“桥头堡”,人民法庭可大力推广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同时,强化与当地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衔接,发挥网格员、特邀调解员作用,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林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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