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涵江区严格执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制度,加强重点对象排查监管和动态执法巡查,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根据相关规定,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的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期间,该区建立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利用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渔船和乡镇船舶动态管理系统、福(莆)海通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动态船位实时监测;建立重点对象隐患排查台账,强化执法监管,防范非法捕捞、跨区跨线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打击定置网、“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作为重点,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朱秀花 苏珍水 林亦霞)






前一期
闽ICP备06035371号 闽公网安备35030002001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