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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雇佣童工合法使用未成年工

  本报讯 随着暑期临时性用工高峰到来,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雇佣童工现象发生,连日来,北岸经开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深入酒店、奶茶店、小吃店、饭店等场所,开展“禁止雇佣童工,合法使用未成年工”普法宣传活动,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

  “招人时一定要注意,不满16周岁的童工一律不得录用。”活动中,劳动保障监察员先后前往悦海一号酒店、金凤凰酒店、德州汉堡等商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摸排等形式,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向单位负责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规定,提醒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自觉守法,不得违法用工。同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一旦发现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16周岁以下的都属于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将会遭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罚款,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该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干部林楚楠介绍,雇佣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必须提前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此次宣传活动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营造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该区人社局将持续加大禁止使用童工宣传和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用人单位违法招用童工或为其介绍就业,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郭霖霞 林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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